关于无船承运人办理上海业务

更新时间:2018-08-0958次浏览| 信息编号:z1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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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有不少人在从事海运业务。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下有关海运资质 无船承运人即NVOCC资质的相关宜。需要具备的条件,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无船承运人是什么
    无船承运人是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以及内陆运输,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并不经营船舶的承运人。在西方国家,这类承运人应在政府海运部门登记,并在海运部门和航运公会监督下进行业务活动。但他们与船舶公司的关系,属于货方与船方的关系。实际上是中间承运商,具有双重身份。对真正的货主,他是承运人,但对船方,他又是托运人。

    二、无船承运人的法律特征
    (1)在法律地位上为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有权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收取运费,但同时也应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
    (2)在海上运输中,只能作为海运区段的契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本身并不拥有运输船舶,因而不可能作为实际承运人来完成实际的海上运输任务;
    (3)具有双重身份。对货物托运人而言,是承运人,即享有承运人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对实际海上承运人而言,是货物的托运人或承租人(在从事租船运输时),应承担托运人或承租人的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
    由于经济、技术实务不同,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船承运人经营业务的范围有较大区别,有的无船承运人兼办货物报关、货物交接、短程拖运,货物转运和分拨、订舱及各种不同运输方式代理业务,有的只办理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业务。但一般来讲,无船承运人的主要业务是:
    1. 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 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
    3. 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
    4. 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订立运输合同(以本人的名义),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在上述交接过程中,代货主办理报关、检验、理货等手续。
    5. 如有必要,办理货物储存和出库业务。
    6. 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四、申请无船承运人材料
    (投保形式申请)
    投保材料清单:
    1、 投保单原件;
    2、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企业近3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证明文件(每年度或每年12月份的财务报表:即损益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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