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造师考试强化提升、创意新思维

更新时间:2019-02-2441次浏览| 信息编号:j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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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建造师培训班
1、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3、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4、课程安排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5、上课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一级建造师冲刺备考:历高频考点汇编(8月13日)
一级建造师网权威发布一级建造师冲刺备考:历高频考点汇编(8月13日),更多一级建造师冲刺备考相关信息请访问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导语】在一级建造师冲刺备考的关键时期,为了方便考生及时高效的备考,无忧考网为大家总结了一级建造师冲刺备考:历高频考点汇编(8月13日),希望能给各位的备考带来帮助。更多专业的备考资料,请关注无忧考网的更新。
1、法的形式。
2、法的效力层级。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成为法人的条件有三独:财产独、责任独、名义独。
4、委托代理的终止。
5、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及转让。
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登记。
【注意】物权的特征,尤其注意第四点特征,物权具有排他性。
8、专利权的期限。
【注意】发明20、实用新型10,都是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是邮寄申请的话,以寄出日为起算时间。如果是非邮寄方式,则以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算。
9、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给出案例,区分是哪类对象)。
10、委托作品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12、抵押财产的清偿顺序。
【注意】不动产和动产的抵押顺序。
动产可以抵押,也可以质押。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财产质押。著作财产权可以质押,但著作权不能质押。
13、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通过题干,责任和种类以及承担方式正确对应)。
14、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注意】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一的,50%;工期超过一的,30%。
15、资质序列等级。
施工总承包——12个资质类别——3-4个资质等级(特级、1、2、3或特、1、2);
专业承包———60个资质类别——1-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
劳务分包———13个资质类别——2个资质等级(1、2)或不分等级。
【注意】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区别:(1)性质不同;(2)主体不同;(3)内容不同。
16、建造师的权利。
17、废标的情形。
1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注意】投标保证金,教材规定有上线,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再设置上线,此处要注意。
19、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注意】范围和标准必须同时满足。
20、联合体投标的特点及资格条件。
【注意】特点中的(2)、(4)。
21、总承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22、违法分包行为的认定。
2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时限。
【注意】最短6个月。
24、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注意】合同之债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其他无双方意思表示,根据案例判断属于哪种方式。
25、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注意】判断什么叫做无效合同。
26、《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相结合,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
【注意】这里的公布时限一定要牢牢掌握。
27、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注意】掌握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此处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28、《文物保*》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注意】熟悉这几种施工的范围。
29、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职业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
(3)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4)职业病危害,医学观察期;
(5)连续工作15+距退休不足。
30、女职工和未成工的特殊保护。
【注意】女职工——产假14周,经期不得三级体力,不得高处、低温、冷水,但是低处、高温、热水是可以的。
【注意】未成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定期体检。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第48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注意】意外伤害保险,原来是强制险,现在是自愿险。
32、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排放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
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申报。
禁止夜间施工——例外——抢修、抢险、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要有政府或环保部门的证明+公告居民政府监管部门现场检查。
33、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注意】现场的危险:正在发生的,是紧急避险权;存在这种隐患的,是拒绝权。
3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注意】义务人:施工单位。签字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5、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注意】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划分标准。
3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7、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第3、6、8项)。
38、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9、竣工验收的法定条件。
40、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4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注意】期限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
42、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注意】此处是法规的考点,也是建设工程经济的考点。注意分界点,比如一个4000万的项目,竣工审查期是多久,要会判断。
4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原则。
【注意】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44、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注意】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四种情形。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5、证据的种类。
【注意】掌握证据的种类(8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原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电子数据。
46、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47、起诉的条件。
【注意】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48、诉讼时效制度。
【注意】诉讼时效的种类、中止和中断。
合议仲裁庭: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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