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8-09-287次浏览| 信息编号:z13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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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咨询热线:15618326573,我们生活中常接触的超市便利店,里面都有很多东西是属于预包装食品的,都是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对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很多要求以及材料有些朋友还不清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依次讲讲吧。

一、上海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迅翎企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上海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4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以上就是上海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了,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欢迎关注小编哦,小编每天都会跟大家分享一些公司注册及各类许可证办理的小事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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